1. 全麵落實減稅降費政策。兌現落實小微企業“六稅兩費” 減免,符合條件的服務業市場主體可以享受;實施增值稅期末留 抵退稅;對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對小型微利企業減征企業 所得稅;按規定延續實施製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部分稅費; 免征符合條件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眾創空間孵化服 務收入增值稅延長至 2023 年底,免征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專門用於經營農產品的房屋土地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延長至 2023 年底等優惠政策。
2. 承租國有房屋租金減免。2022 年,對全市範圍內服務業 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承租國有房屋,減免 3 個月租金;對 2022 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級行政區域內服務業小微企 業和個體工商戶承租國有房屋,減免 6 個月租金。
3. 降低企業用電成本。疫情防控期間,因疫情防控需要暫 不能正常開工、複工且執行兩部製電價的工商業電力用戶,在申 請辦理相關業務時,不再受“基本電費計收方式選定後 3 個月內 保持不變”“暫停用電不得小於 15 天”“提前 5 個工作日申請 減容、暫停、減容恢複、暫停恢複用電”等條件限製,受理日期 可追溯至因疫情影響企業停產之日。
4. 減降或緩繳社保、公積金等。生產經營困難企業可按規 定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延續執行階段性降低失 業保險費率政策,總費率 1%,其中單位費率 0.7%、個人費率 0.3%; 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全額返還工會經費。
附件:濟寧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應對疫情影響幫助市場主體紓難解困的若幹政策的通知》
全麵落實新的組合式稅費支持政策6條,加大減費政策支持力度4條,加大減租政策支持力度1條,減輕疫情防控負擔2條,強化金融支持4條
減輕企業稅費負擔,按照50%稅額幅度減征六稅兩費;降低企業經營成本,承租人為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給予租金減免;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征六稅兩費;新購置的設備在 500 萬元以上的,自願選擇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蘇政辦發〔2022〕25號),支持市縣建立10-15天市場供應量的成品糧油儲備,省財政對按計劃落實的市縣給予定額補貼,專項資金支持各地對住宿餐飲等行業企業防疫物資支出
2022年1-6月份營業收入實現正增長且高於所屬門類平均增速的,給予一次性補貼5萬元;瞪羚企業給予一次性補貼5萬元,減免房屋租金總金額的30%,最高不超過30萬元
實施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延續階段性降費率政策;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支持;精準落實就業創業補貼
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防疫支出給予補貼支持,按照防疫要求定期開展核酸檢測的費用,給予3個月全額補貼支持,2022年免除6個月租金
浙政辦發〔2022〕25號,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錫政發〔2022〕6號,中小微企業給予專項資金支持,延長階段性稅費緩繳政策,加大稅收優惠政策力度等9條措施;及時支付中小企業賬款,排查拖欠中小企業賬款行為等4條措施
德政辦發〔2022〕4號,按照投資完成額,對前十名的項目單位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3個月以上的,按每人1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職業介紹補貼,最高補貼10萬元
落實減稅降費政策,將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100%;減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房屋租金;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
豫金發〔2022〕67號,對受疫情影響企業貸款延期還本付息,最長可延6個月;加強對社會民生的金融支持,合理延後還款期限,最長可延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