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緩繳減免各類稅費。全麵落實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階
段性免征增值稅、暫停預繳增值稅有關政策規定。對增值稅小
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征“六稅兩費”。
二、加大稅費抵扣力度。我市中小微企業在 2022 年新購置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在 500 萬元以上的,按照單位價值的一定比例自願選擇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三、減輕企業房租負擔。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的地區,對
承租市、區所屬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包括全資、控股和
實際控製企業)國有房產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
免 6 個月租金,其他地區減免 3 個月。
四、強化金融信貸支持。發揮“寧創貸”風險代償資金池引
導作用,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投放信
用貸、首貸力度。
五、發放經營貸款貼息。對受疫情影響的住宿餐飲、文體
娛樂、交通運輸、旅遊、零售、倉儲等行業小微企業,在 2022
年 4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之間向銀行申請並取得的新增流動資
金貸款,按年化利率 1%給予 3 個月貸款貼息。
附件:南京市“同心抗疫 攜企同行”助企紓困二十項舉措政策及操作指南
(蘇政辦發〔2022〕25號),支持市縣建立10-15天市場供應量的成品糧油儲備,省財政對按計劃落實的市縣給予定額補貼,專項資金支持各地對住宿餐飲等行業企業防疫物資支出
2022年1-6月份營業收入實現正增長且高於所屬門類平均增速的,給予一次性補貼5萬元;瞪羚企業給予一次性補貼5萬元,減免房屋租金總金額的30%,最高不超過30萬元
實施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延續階段性降費率政策;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支持;精準落實就業創業補貼
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防疫支出給予補貼支持,按照防疫要求定期開展核酸檢測的費用,給予3個月全額補貼支持,2022年免除6個月租金
浙政辦發〔2022〕25號,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錫政發〔2022〕6號,中小微企業給予專項資金支持,延長階段性稅費緩繳政策,加大稅收優惠政策力度等9條措施;及時支付中小企業賬款,排查拖欠中小企業賬款行為等4條措施
德政辦發〔2022〕4號,按照投資完成額,對前十名的項目單位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3個月以上的,按每人1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職業介紹補貼,最高補貼10萬元
落實減稅降費政策,將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100%;減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房屋租金;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
豫金發〔2022〕67號,對受疫情影響企業貸款延期還本付息,最長可延6個月;加強對社會民生的金融支持,合理延後還款期限,最長可延6個月
川發改財金〔2022〕115號,圍繞服務業普惠性紓困扶持出台了12項措施,加大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稅前扣除力度,針對旅遊業出台了7項紓困扶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