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主要包括運用金融支持工具,促進信貸資金更多流向中小微企業;建立針對受疫情影響企業的融資“綠色通道”;鼓勵金融機構對符合續貸條件的市場主體按正常續貸業務辦理;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地區、企業和“三農”主體提供融資擔保服務。
(二)減輕企業稅費負擔,主要包括全麵落實國家稅費支持政策,按照50%稅額幅度減征“六稅兩費”,適用主體由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擴展至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企業可按規定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間繳存時間連續計算。
(三)降低企業經營成本,主要包括對承租機關事業單位和市屬、區屬獨資、全資、絕對控股國有企業的國有房屋及保障性配套商業用房從事生產經營,且最終承租人為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給予租金減免。
(四)支持企業穩崗,主要包括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政策,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五)促進受影響行業加快恢複,主要包括舉辦網上消費季活動,以發放數字消費券、紅包等形式開展促消費活動,積極參與數字人民幣試點;對符合條件的會展項目、舉辦場地給予補助;適當延長旅遊客車運輸經營權期限和車輛營運期限;因停航影響對廈金小三通客運業務相關企業予以補助;鼓勵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委托旅行社開展黨建、公務、工會、會展等活動;支持旅行社開展研學實踐教育服務;對旅行社組織國內遊客在廈旅遊給予獎勵。
附件: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進一步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若幹措施的通知
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征六稅兩費;新購置的設備在 500 萬元以上的,自願選擇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蘇政辦發〔2022〕25號),支持市縣建立10-15天市場供應量的成品糧油儲備,省財政對按計劃落實的市縣給予定額補貼,專項資金支持各地對住宿餐飲等行業企業防疫物資支出
2022年1-6月份營業收入實現正增長且高於所屬門類平均增速的,給予一次性補貼5萬元;瞪羚企業給予一次性補貼5萬元,減免房屋租金總金額的30%,最高不超過30萬元
實施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延續階段性降費率政策;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支持;精準落實就業創業補貼
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防疫支出給予補貼支持,按照防疫要求定期開展核酸檢測的費用,給予3個月全額補貼支持,2022年免除6個月租金
浙政辦發〔2022〕25號,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錫政發〔2022〕6號,中小微企業給予專項資金支持,延長階段性稅費緩繳政策,加大稅收優惠政策力度等9條措施;及時支付中小企業賬款,排查拖欠中小企業賬款行為等4條措施
德政辦發〔2022〕4號,按照投資完成額,對前十名的項目單位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3個月以上的,按每人1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職業介紹補貼,最高補貼10萬元
落實減稅降費政策,將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100%;減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房屋租金;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
豫金發〔2022〕67號,對受疫情影響企業貸款延期還本付息,最長可延6個月;加強對社會民生的金融支持,合理延後還款期限,最長可延6個月
川發改財金〔2022〕115號,圍繞服務業普惠性紓困扶持出台了12項措施,加大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稅前扣除力度,針對旅遊業出台了7項紓困扶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