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進一步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成本。健全完善政府性融資擔保體係,按照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降費讓利規定,擴大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支持普惠小微企業覆蓋麵,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收取的擔保費率不超過1%,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以上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收取的擔保費率不超過1.5%。
(二)落實創業擔保貸款政策。進一步簡化優化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流程,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給予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支持,做到應貸盡貸。進一步擴大省級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扶持範圍,對吸納帶動就業達到一定條件的初創企業、合作社等經營主體,可給予3—15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三)加強省應急周轉基金使用。省應急周轉基金要優先保障生產經營暫時麵臨困難但產品有市場、項目有前景、技術有競爭力的中小微企業,以及勞動力密集、社會效益高的民生領域服務型中小微企業(如養老托育機構)資金需求。
(四)全麵落實中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加大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稅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業2022年度內新購置的單位價值500萬元以上的設備器具,折舊年限為3年的可選擇一次性稅前扣除,折舊年限為4年、5年、10年的可減半扣除。
(五)減免中小微企業房租。對生產經營暫時麵臨困難但產品有市場、項目有前景、技術有競爭力的中小微企業,承租政府部門、國有企事業單位、各類園區房產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政府部門、國有企事業單位可給予租金減免支持,減免額度和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
(六)持續清理規範涉企收費。適時更新發布《甘肅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甘肅省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確保清單外一律不得政府定價。
附件: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進一步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紓困幫扶力度若幹措施的通知
青發改財貿〔2022〕231號,三大類,共47條具體措施,普惠性的扶持紓困措施14條,針對性服務業紓困措施30條,精準實施疫情防控措施3條
新發改財金〔2022〕243號,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90%返還
內政辦發電〔2022〕4號,各地區要壓實屬地主體責任,有序調整防控措施;對不裁員,少裁員的接觸性聚集性服務業企業實施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陝政辦發〔2022〕15號,依托國內線上支付平台定期發放汽車消費券,促進成品油消費,鼓勵市(區)配套發放餐飲消費券,鼓勵餐飲企業對消費者讓利銷售
因新冠肺炎疫情管控無法辦理業務產生的滯納金予以減免,用足用好市創業創新投資引導基金,天使投資引導基金等各類扶持基金,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逐步將支農支小平均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
晉政辦發〔2022〕33號,中小微企業2022年度內新購置的單位價值500萬元以上的設備器具,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最低折舊年限為3年的可選擇一次性稅前扣除,最低折舊年限為4年,5年,10年的可減半扣除
對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繼續分別按10%和15%加計抵減應納稅額,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將中小微企業返還比例從60%最高提至90%
延續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對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按50%征稅,加大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稅前扣除力度,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
吉政辦明電〔2022〕15號,積極穩妥開放大型生產生活市場,盡快恢複便民服務場所正常經營,有序開放餐飲場所,加快恢複住宿業,適時開放休閑娛樂業
巴南府辦發〔2022〕37號,專項定製並推出適配在區企業需求的信貸產品巴實貸,對2022年完成技改投資2億元以上的工業企業,給予一次性技改補助8萬元
遼政辦〔2022〕14號,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實施增值稅和所得稅優惠政策,提高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減半征收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對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納稅人給予減免,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製定房租減免政策實施細則